县法院:巡回法庭进乡村 多元调解化纠纷
2020-01-15 18:34:5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临武县广播电视台 | 编辑:胡成浩 | 作者:郝建波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5660

为方便群众诉讼,县人民法院坚持推行巡回法庭,巡回审理,就地审判,通过多元化调解化解群众矛盾纠纷。近日,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就在香花镇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老人纠纷案件。

【现场同期声 】
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,临武县人民法院楚江法庭今天依法公开审理赡养纠纷一案,现在两案合并审理。

李某和郭某夫妇是香花镇新甘村的普通农民,今年已经80多岁了,由于老两口没有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,生活没有保障,再加上年老多病,长期需要人照顾。然而,两老养育的三个儿子却不愿意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。无奈之下,两老一纸诉讼将三个儿子告上了法庭,要求三个儿子支付医疗费和履行赡养义务。

【现场同期声】

请求判令各被告分别承担赡养费每月支付两百元,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治疗费是800元,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。

【现场同期声:被告】

老房的地基都没分给我们,现在新房子老大、老三,老四都建好了,一丘田,全部都建好房了,他们都不要出钱,我来建房就要我出钱,没拿给他钱就不要我们建。

正在辩诉的这位是老人的二媳妇,她认为老人为哥哥和弟弟都建了房,而且老人还有六万元的积蓄,所以,并不太愿意再支付赡养费。

【现场同期声:香花镇党委副书记 唐志斌

你那六万块钱是可以支付这个医疗费的,你那里用来支付完以后。以后你养老的事情,下个月开始,就按每个月支付你好多赡养费。如果是你2020年以后生病住院的,属你个人承担的,那么就你这些儿子一起来分摊,这样子就比较好一些。

这起案件由于家庭矛盾突出,双方当事人难以达成共识,立案后,楚江法庭采取巡回审判和“多元化”调解模式,联合香花镇、新甘村干部,召集当事人双方现场调解。

【现场同期声:香花镇党委副书记 唐志斌】

子女赡养老人这是法律规定的,你也还是想子女好,既要他们承担法律应到的责任,但是你其实也还是关心他们的。是。所以在这个赡养费这一块,我们不能够讲四百块钱是很多,但是如果是在你觉得够用的情况下,能不能够说降低一点呢。

在审理过程中,调解团队法、理、情多管齐下,向原、被告依法、依情劝导教育,经过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,最终双方达成意向协议,老人的三个儿子每月支付老人四百元赡养费。

香花镇党委副书记 唐志斌:

双方达成了协议,子女自愿的履行赡养的义务,这个原告呢也还是比较满意。

据了解,近年来,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,县法院积极探索“多元化”纠纷化解体系建设。开展巡回审判,送法下乡,以案说法,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、简便的纠纷解决方式,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,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和全方位的诉讼服务。

县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 曾凡君:

一方面是结合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的主题教育活动,方便群众诉讼,践行司法为民为群众解难题的初心使命。一方面是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,尝试巡回法庭以基层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,创新乡村社会治理的制度。通过案件审理,弘扬家庭美德,打造文明乡风,推进美丽乡村建设,临武县人民法院极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。

在这起案件中,县法院巡回审判走进乡村,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基层组织在协调和化解矛盾方面的优势,便捷高效地处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,凸显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“三方联动”机制的作用。

责编:胡成浩

来源:临武县广播电视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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